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電玩動漫
為什麼?
我向來主張凡事以和為貴、對老先生老太太輕聲細語,善待小朋友小動物,而且絕對不會拿不屬於我自己的東西、連我弟當初玩天堂撿到別人噴出來的武器還被我逼著還給人家,平常最大的奢侈就是收集龍哥而已。為什麼? 為什麼我的錢包還是在辦公室被人摸走了咧?! 還給我啊~~~裡面有我弟幫人組電腦的錢啊~~~是我半個月的薪水啊~~~!!!! 我承認我不應該把可憐的小碎花錢包單獨留在辦公桌上的手提袋裡,但是路不拾遺應該是每個國民(除了大壞蛋之外)應有的美德啊~~~
還我啦~~~
Cyclops-intoxicated
Urania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留言列表